服务授权维修机构合作协议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总则甲方授权乙方为 品牌产品在 地区提供售后维修服务,双方应遵照本合约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除非本合约明确规定,乙方不得利用本合约中标的产品的维修授权来获取利益。甲方拥有对乙方是否为 用户充分提供标准维修服务(指依据本合约及其附件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应承担对 用户的维修义务)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权利。 2.服务范围和服务授权2.1.乙方必须在附件一《授权区域维修站明细》规定地域范围内为附件四所规定的《 产品服务政策》提供标准维修服务。如相关种类或服务政策若有变更,甲方将随时通知乙方。 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授权的保修服务全部或部分许可、转让给其它任何机构,不得进行任何超越规定地域范围的维修,不得进行任何非授权维修产品种类的产品的维修。 2.3.服务区域: 服务城市区域 服务类型 2.3.1.为保证甲方显示器客户能享受到快捷、便利的维修服务,甲方明确指定乙方服务区域为:乙方在接到服务区域内客户的服务请求时,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并按照甲方提供的服务规范手册的相关内容开展服务。 二零二一十二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