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可参考的书就是许育典《教育法》(五南2007),前80页。我模仿他的方法写了《儿童权利研究》第三章第三节,该部分也以《再论受教育权的性质与内容》发表于《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9辑。我整个博士论文的框架都是建立在许育典的基础上的。 许育典的创新在于将基本权利的功能理论运用于受教育权领域。基本权利的功能理论是德国宪法学通说。我国宪法学近年来大量引进德国宪法学理论成果,形成了关于基本权利的宪法教义学。这方面最突出的是人民大学的张翔的系列论文,著作则有《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宪法释义学》,白斌《宪法教义学》。早一点的有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 我国法学界并没有多少人运用基本权利的教义学来分析教育问题,在研究上有极大操作空间。《异地高考权及其实现》是初步的基本权利的教义学的简单运用。 我理解的法学的思维方法总结为四句话:在社会关系中发现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中找到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程序固定法律事实,依据法律事实追究法律责任。任何社会问题成为法律问题必定是对原有法秩序的破坏,法学思维最终是要恢复法秩序。《学校布局调整如何通过法律之门》就是典型的法学思维。 了解国内法学思想,传播最广的是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也可参考。对我影响大的是李龙早年在武汉大学出版社本科生教材绿皮《法理学》,入门简单。后来李龙出版的《法理学》教材就比较艰深一些。 国内写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一般都极为枯燥,比如徐大同。我喜欢的是麦克利兰《西方政治思想史》(海南出版社),极具可读性。更现代、广阔的就是斯特龙伯格的《西方现代思想史》。 其实,有时间看哲学史,然后直接看经典名著,比什么文献都强。 宪法学基本教材,可以看周叶中《宪法》入门,张千帆、林来梵《宪法学讲义》属于进阶。《中国宪法》胡锦光韩大元,水平很高。看教材看不下去的,可以看案例:张翔:《德国宪法案例选释:基本权利总论》,法律出版社;可替换的:韩大元、王建学:《基本权利与宪法判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都有不少和教育有关的案例。 我最早用这种方法写的论文是《大学要求学生晨读的合法性分析》,《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1辑。此后发表的基本上都是用这个方法分析问题,方法一样,对象不同。同一方法,可以写无数篇论文,也是蛮无趣的。所以,我也开始接触一点教育学的方法,学习教育学的方法做受教育人权指标。 典型的教义学方法系列论文,可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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