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法治周末12月5日评论版,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刊物 在宪法晨读中读出尊崇的力量
当青少年使用法治思维去思考问题,用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用法治框架去思索未来,那么法治就在他们的心田里种下了种子,他们就将成为继续推动宪法实施的力量源泉,成为中国法治的未来希望 法治周末特约评论员 黄磊 11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及全民普法工作发布会。发布会上,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介绍今年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安排及全民普法工作情况,提出将组织开展大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的兴旺发展,离不开法治信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离不开法治轨道,中华民族的复兴离不开依法治国,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通过全国范围宪法晨读的仪式感、庄重感来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感,形式虽不新颖,意义却着实深远。 宪法作为社会共识和共同价值的载体,其精神与信仰的树立,需要强化宪法意识、营造权力服从于宪法的良好氛围,而“晨读宪法”这种仪式恰好能够将对宪法的尊崇感深植于青少年心中,对青少年起到敬仰、敬畏法律的内心约束作用,唤醒其对宪法的认同与崇敬,助其在朗读的共鸣中领会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在宪法晨读中读出尊崇。要让青少年在晨读中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民的行动纲领,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一个国家制度的基石;让青少年明晰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这些内容并不是只写在纸上,更与每一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休戚与共。 弘扬宪法精神,就需要在宪法晨读中读到过去。要让青少年知道新中国成立的艰难曲折,明白社会主义事业成就、人民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意义;让青少年在宪法晨读中感受到人民群众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于宪法的愿景中意识到身上的使命与担当。 增强宪法意识,就是要在宪法晨读中读懂进步,在修正案的点滴变动中感受到社会前行的脉搏。无论是“改革开放”写入宪法,还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变迁,亦或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保障意义,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树立等,每一处修正都有着时代背景,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领会了这些,就读懂了社会的进步,就更能强化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与信仰。 推动宪法实施,就是要在宪法晨读中读出未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那么同理,“少年奉法则国奉法”,当青少年使用法治思维去思考问题,用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用法治框架去思索未来,那么法治就在他们的心田里种下了种子,他们就将成为继续推动宪法实施的力量源泉,成为中国法治的未来希望。 社会要听到青少年宪法晨读的声音,社会则要让青少年看到崇法敬法的表率。法行则人从法,宪法的尊崇应当是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准则,这意味着其他人员也好,机关单位企业法人也罢,都应当自觉将自身行为置于法律框架之内,在知法学法、崇法敬法的行动上作出示范,在青少年面前发挥出言传身教的榜样作用。 宪法尊崇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正如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实践。在肯定法治进步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在一些地方依旧还存在肆意侵犯公民基本人权的情况,看到一些地方依旧不懂依宪执政,在权力任性之下随意增设权力、变相收取费用,而这些正是我们当前需要去改进的地方,我们不能一方面要求青少年修善进德,另一方面我们却知恶不改,须知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宪法晨读之声,声声入耳,司法部、教育部在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教育活动,让我们看到国家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视,而青少年的宪法晨读活动则让我们听到了法治前行的声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知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用法律观念去看待家事国事,学会用法律思维去解决实际问题,而唯有这种知行合一之下,法治信仰才真正在民众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法治精神也才能在中国的大地上弘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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