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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的崛起——霍布斯《利维坦》读书笔记

时间:2017-12-08 15:46:29  来源:  作者:

个人主义的崛起

——霍布斯《利维坦》的读书笔记

在1651年发表代表作《利维坦》的霍布斯,因为他生活的特殊阶段(光荣革命从酝酿到积蓄到成型的重要过程),这可能影响了他对人性的理解,他的有关人的自然属性跟其他的启蒙时期的思想家区别很大,跟韩非倒是很接近。转型时期,动荡时期,战争时期,能看到和平时代看不到的很多面,他觉得人性会带来“一切人与一切人的战争”,也能理解了。

霍布斯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洛克的基础,洛克的思想重点是形成政府,而霍布斯却是从讨论建立国家开始的。霍布斯是契约论的先声,卢梭那里有很明显的霍布斯契约论的影子。

霍布斯用圣经里头跟上帝作对的利维坦来代表国家,字里行间还对这个利维坦表达敬意,我觉得甚至可以解读为那个时期民族国家和罗马教会两种权力之间的某种隐喻。

利维坦是一群人的结合,要搭建起来这样一群人,总要有个思路和蓝图。霍布斯提出的根据与以往的神搞来的,天然就有的一类解说不同。不管你叫它机械唯物主义还是经验主义,霍布斯的蓝图是作为个体的人,既然利维坦是一群人的集合,那作为组成部分的最初单位——个人,他的性质就决定了利维坦怎么建构起来和怎么运作的。人是什么,是个开端。人是一个欲望的集合,这些欲望被解释成从今天看来略显粗糙的神经感官刺激什么的,这个不提。反正,人是欲望的集合。人要去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断地争取更大欲望的实现。人在这个意义上是利己的,毕竟欲望总是归属于某个特定肉体。同时,这个欲望也是非善恶的,应该说是前善恶的。这东西在没有道德评价的时候,就已经在人身上了。

利维坦(国家)是怎么来的?霍布斯认为,国家这个庞然大物不是上帝造的,而是人们通过契约制造出来的。人们为什么要通过契约制造出利维坦这么个怪物?又是怎么制造出来这个庞然大物的呢?在还没有国家的自然状态下,因为人的本质是欲望和前道德的,所以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无限欲望就势必要侵害他人,因为欲望的无限,个人不会因为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资源就停止攫取更多资源,无限的欲望带来无限的攫取无限的攫取就带来了普遍的争斗,也就是一切人与一切人之间的战争,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就注定了是孤独的,多疑的,恐惧的,短命的。为了解决这样的困境,人们需要通过彼此订立契约让度出一部分自己的权力,组建一个力量足以震慑个体,限制个体欲望无限扩张的利维坦。在利维坦的强力下,个体才有可能迫于压力约束自身的行为,从而摆脱自然状态中的悲惨境遇。

如果国家不是来自于上帝啊传统啊一类的,而是来自于人们在一起完成的契约,那么国家就是一种跟每个人都直接有关系,并且每个人都直接参与了国家建构,因此这种关系不是单向的压迫剥削一类的。这应该是现代国家,一直到今天为止的作为逻辑起点和思想前提的核心内容。

霍布斯认为,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特点有三个:1单一的主权实体。2在一个确定的范围内可以合法地使用暴力。3有一整套专业的官僚队伍来治理国家。从几百年后我们的时间来看,这样的现代国家的概括,也并不过时。霍布斯时代是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国家性质在发生着转变。查尔斯泰勒认为个人是近代发展起来的一种观念,在霍布斯这里,以个人为单位,构成国家,并且以个人为计算单位来调整传统的国家观念的做法,似乎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泰勒的理论。暴力不是来自于神授,而是个体组合时的契约,人们的贵贱也不是天生遗传,同样是个体组合时的契约,至于必须是单一主权,能形成契约的一个利维坦,就是一个民族国家。由个体组合而成的这个利维坦是为了人们免于恐惧,多疑,暴戾,短命而存在的。它的运转必须围绕这些目的而展开,它才有存在的合法性。

我想,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的思想一定是来自于他最深的生命体验。

霍布斯母亲因为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与英国作战,恐惧之下,霍布斯提早出生。出生的他或许还没办法理解那份恐惧,不过,有关恐惧与他的早产想来也是母子交流的重要话题。所以,恐惧作为人的一种原初的自然状态,在霍布斯的思想中比其他思想家那里更被重视也就不难理解了。

霍布斯成长的那个年代,国王跟议会折腾,天主教跟新教折腾,我想霍布斯文本中“坏秩序也要好过没秩序”的想法,应该与他身处其中所见到的流血折腾不无关系。

欧洲游历过的霍布斯,见过培根笛卡尔这类大思想家的霍布斯,以家庭教师身份见过上层社会如何运作的霍布斯,据说霍布斯写作的文笔很好,一个人能写出这样一部流传至今的经典,那份气象格局,想来,与这些经历不无关系。不过,虽然这些经历或许都影响了他,但应该没有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否则的话,伟大如康德,这个一辈子生活在格尼斯堡的,时钟般机械生活的伟大哲人的思想之于经历,就说不通了。

《利维坦》的意义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就是它明确的提出了一种关于社会分析的新的计算单位——抽象的个人。通过对这个抽象的个人的某些原初性质的规定,沿着思想的逻辑,推出来一系列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就有了它的合法性,也同时有了它的限度。洛克的计算单位也是个体,只不过,他与霍布斯的分歧在于对个体的原初性质的不同规定,从不同的起点出发,自然也就推出了看上去差异很大的制度形态,沿着洛克在往前走,还能找到密尔,虽然密尔跟霍布斯已经几乎相反,但从个体这个计算单位观照,亲缘关系还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卢梭发展的那部分除了个体,还有个体间关系(个体间性),卢梭有点理想化,个体间性这部分,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那,能看到理论化的形态。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本大书,我想,他对此前的现实主义的霍布斯和理想主义的卢梭的推进,有点类似于康德对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结合。罗尔斯剔除自然状态的经验要素,使用纯粹的思想模型,用博弈论的办法把抽象个体这个计算单位和民族国家这个计算单位划界,限定,保证其在划定的有限范围内使用。以此避免理想主义越界导致的流血变革,也避免现实主义越界带来的现状的专制。从这个意义上,我想,或许可以说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柏拉图的理想国,在当代的冲突与合流,是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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