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屏的新闻估计是这一则《医生劝阻老人吸烟起争执 老人猝死医生遭索赔40万》。看到标题后,急不可耐的打开内容,认真的看了一遍。因为假新闻较多,又到网上搜索了一下,看到各大门户网站都在刊载这篇文章,于是相信了。 “别人有困难你不能帮,帮的话就帮出了麻烦”。彭水案引起的道德滑坡,人们至今深受其害。无论法院后来如何解释,帮人会帮出麻烦的认识已经深入到社会大众内心,这个案子无论是“法律效果”还是“社会效果”都出乎人们的意料。 “有不良现象你不能阻止,阻止的话会出问题”。医生劝阻老人吸烟案,还未尘埃落定,但是让我不由得想起这么一句话。我也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森林公园里种了很多黄花菜,和妻子散步的时候正好碰到有人拿着塑料袋载采摘。于是我劝阻说,黄花菜种在公园是让人看的,你摘了大家怎么看了。采摘的人振振有词地说,种黄花菜就是让人吃的。我不禁无语,妻子赶紧劝阻我。想起来有些后怕,如果那个人跟我吵起来,如果那个人有心脏病的话,如果那个人心脏病发作,我岂不是要承担责任。想想这些,以后看见有人闯红灯可别吱声,看到有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一定要装作没有看见,那句中国流传千年的古语看来是没有错的“管好自家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只是如果都这样的话,社会会变成啥样,“中国梦”还能不能实现? “别人打你得挨着,否则就涉嫌伤害”。从事司法工作快三十年了,一直在查处职务犯罪一线,司法改革后调到批准逮捕的岗位,碰到的第一起伤害的案子,让我突然感觉茫然。案情很简单,孙某喝醉了酒,无故辱骂姚某,并拿起身边的板凳砸姚某的头部。姚某起身一只手挡住砸他的板凳,另一只手攥成拳头打了孙某的肋部,造成孙某做胸部两个肋骨骨折。法医鉴定孙某为轻伤。看过公安的卷宗,我得出了姚某是正当防卫的结论。这个结论得到了其他侦监工作员额检察官的一致反对,他们认为姚某构成轻伤。我把这个案子隐姓埋名,放到一个检察微信群里讨论,结果分成两派,一派是长期从事侦监和公诉的检察官一致认为构成轻伤,另一派没有从事过侦监和公诉工作的检察官认为是正当防卫。我把截然相反的结论和我的同事讨论,但是他们还是坚持己见。最后,我也有点激动,“难道说,流氓打你,你就不能反抗。”同事接着说了一句,“对,就是不能反抗。别人打你,你可以跑。如果反抗造成伤害就是轻伤。”网上的同事和单位的同事都在告诫我,现实和法律有时候不是一码事,要是不认定为犯罪的话,受害人的钱财赔付不到位,就等着上访吧。这个结论无论如何我是不能接受的。还好,本案公安移送的材料确实事实不清,员额制个人负责,我做了姚某的工作,让他拿出十万元放在律师事务所作为赔偿保证金,以事实不清,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别人有困难你不能帮,帮的话就帮出了麻烦”,“有不良现象你不能阻止,阻止的话会出问题”,“别人打你得挨着,否则就涉嫌伤害”,我知道中国自古以来不是这样,我也知道国外不是这样,那么现实的中国也不应该是这样。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如果造成了道德甚至良知的滑坡,我认为不是法律出了问题,是司法者出了问题。 附:医生电梯里劝阻吸烟对方猝死 家属索赔40万 37岁的杨君(化名)是名医生,在医院里劝病人不能抽烟是常事。然而最近半年,对于劝人莫抽烟这件事,杨君有了阴影。大约半年前,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家属将杨君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11月1日,该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开庭,记者参与旁听。
电梯里劝“禁烟”,被劝者突发心脏病离世 作为医生,杨君深知抽二手烟的危害,在医院他常劝阻病人。今年5月2日上午9点多,杨君准备外出,从14层进入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抽烟,电梯内烟味很浓,出于职业敏感,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 “如果我知道善意的提醒会引发后续一系列事件,我宁可那一刻不说话。”近日,记者见到杨君,他摸着鼠标的双手微微抖动,在他电脑中保存的当日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双方在电梯内对话2分钟左右,其间电梯到了一层、负一层,双方都没有下电梯,随后共同返回一层。在一层院内,两人继续争辩,老人有明显的肢体动作。 “我劝他不要在电梯内抽烟,老人可能觉得伤了自尊,情绪比较激动,说我没资格管他,两人因此产生分歧。”杨君解释,“我只是善意提醒他,吸烟对他和大家身体不好。”并说“在电梯间吸烟是不文明行为”,无其他过激的语言。 物业把两人劝离,杨君去取快递,返回路过物业办公室时,老人已心脏病发作离世。 一审 法院判补偿家属1.5万元,他认捐不认赔 老人冯清(化名)今年69岁,曾有心脏病史。因抽烟问题与邻居发生争执诱发心脏病离世,让家人很难接受。 家属认为,杨君与冯清发生争执又大声呵斥,导致其心脏病发作,应该赔偿。随后,杨君被冯清家属诉至法院,追究共计40万余元民事赔偿。 9月4日,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冯清在电梯内抽烟导致双方发生语言争执,冯清猝死,这个结果是被告未能预料到的,被告的行为与冯清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冯清确实是在与被告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君向冯清家属补偿1.5万元。杨君说,老人突然离世,他也很难过,即便家属不索赔,他发自内心也想给予家属一定补偿,但这个补偿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不是赔偿。“我认为这件事情我没有过错!” 二审 老人去世与他有无因果关系?双方激辩 随后,冯清家属提起上诉,二审于11月1日开庭。双方围绕杨君与老人去世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展开辩论。 杨君的律师单艳伟认为,老人心脏病突发,是其自身存在的疾病,并非杨君所致,也非杨君可预料的。杨君在自己所处的环境遭到污染后积极行使了自己作为公民的监督权利,这种行为并不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反倒是老人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任情绪激动,将本来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酿成悲剧。 而冯清家属认为,如果说杨君认为抽烟对其造成侵害,电梯到达一楼后他可以选择自行离开,但事实上双方在电梯内进行了2分钟的争吵。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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