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员额制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已运行近一年时间,公诉人感受如何,大家对未来的公诉工作有着怎样的期许,这是很多公诉人都在思考的问题。作为一名普通的公诉人、一名改革的亲历者,以下是笔者的一些看法,不足之处,大家多批评。 1、公诉成为检察机关工作最辛苦、责任最大的岗位 一直以来,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最不需要考勤的部门,公诉人不在办公室看卷,就在看守所提审,要么就在法院开庭,系统不停闪烁的红灯让公诉人自觉遵守上班制度,不自觉地延长下班时间。改革以后,公诉部门实际办案人员减少了,加班成为工作常态;限于人员紧张的现实状况,大部分地方都无法按照1:1:1的模式设置检察官办案组,公诉人工作精力稀释严重。与其它业务部门相比,忙闲不均矛盾突出,很多人不愿意到公诉部门工作,一些公诉人也选择了调离。 2、学习成为公诉人最迫切的需求 司法责任制改革将权力和责任同时赋予了检察官。以前的逐级把关、层层审批取消了,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也仅供检察官参考,基于对检察官个人的尊重和司法亲历性原则的要求,分管检察长也不会轻易改变检察官的意见。这时,是检察官自己做决定的时候了!这时,公诉人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压力,来自于对案件的终身负责,来自于庭审实质化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来自于对自己职业素养的自我怀疑。这时,学习成为公诉人最迫切的需求。 3、绩效成为留住公诉人最基本的需要 同为检察官,同样接受绩效考核,如何考核,考验领导团队的智慧,也关系检察工作的长远,因为,绩效就是导向。这不仅是奖金分配的问题,也是精神激励的问题,关系到公诉人对职业的归属感,对公诉人工作的认同感。而对于绩效,大部分公诉人的要求仅仅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4、改革成为公诉人最大的期许 伴随改革,工资涨了、检察官主体地位凸显了、办案效率高了,大家都成为改革的受益者。接下来,如何深化人员分类改革,完善单独职务序列配套规定,使大家各安其分、干好本职;如何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科学的业绩考核和绩效分配办法,增加改革的获得感和尊容感,成为公诉人最大的期许。 改革,加油! 公诉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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